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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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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標準是對某些環境要素所作的統一的、法定的和技術的規定。環境標準是環境保護工作中重要的工具之一。環境標準用來規定環境保護技術工作,考核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效果。 
   環境標準主要有:環境質量標準,根據人體健康和生態平衡的需要確定在一定環境中污染物的較大允許濃度;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污染源向環境排放污染物應遵守的濃度和數量限值;分析方法標準,如分析方法、測定方法標準、樣品標準;還有排污收費標準等。另外還有一些關于標準的環境詞匯、術語、標志等的規定。其中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是環境標準體系的核心。 
   環境標準是按照嚴格的科學方法和程序制訂的。環境標準的制訂還要參考在一定時期的自然環境特征、科學技術水平和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環境標準過于嚴格,不符合實際,將會限制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過于寬松,又不能達到保護環境的基本要求,造成人體危害和生態破壞。 
   根據適用范圍的不同,環境標準分為我國標準和地方標準;根據適用時段的不同,又可分為現行標準和超前標準。另外,由于國情有所差別,各個環境標準也不完全相同。為保障人民健康,我們制訂了嚴格的環境標準,但鑒于當前科技水平和城鄉建設、經濟建設的需要,相比發達的環境質量標準和排放標準做了事實求是的考慮。 
   環境標準具有法律效力,同時也是進行環境規劃、環境管理、環境評價和城市建設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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